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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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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机关基本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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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林业局隶属于绥化市政府是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正处级单位.现在实有总人数143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总数67人,现在实有63人;事业编制40人,现在实有25人;两退人员55人。市林业局党政领导职数9人(党委隶属于市直机关工委),其中行政职数7人,局长4人(1正3副),市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副处级专职副主任1人,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副处级专职副指挥1人,副调研员2人;党务职数2人:纪检组长1人,工会主席1人(其中有兼职数)。现有人员构成分别是:局长兼党委书记王文生,副局长闫振明、李庆仁、魏德义、米晓东,纪检组长(兼工会主席)李珊林,调研员刘秉武,副调研员胡海波、罗晓亮。市绿化委员会、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均设在市林业局,市森林防火专职副指挥由副局长米晓东兼任。市林业局内设12个行政科室: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计财科、经营科、人劳科、资源科、造林科(退耕还林办)、绿化办、防火办、森林公安局、林政科(木材检查站)、党委办公室;5个事业单位:病虫害防治站、林木种子站、林业科研所(科技推广站)、林业干部学校、林产品经销处;直属单位2个:市林业科学试验站、青年厂。 具 体 职 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林业发展战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监督、检查全市林业执法工作。 2.组织指导全市植树造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全市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3.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管理;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呈报、下达全市林业年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平原县(市、区)各类采伐设计的审批,负责国有林场采伐设计的审批审核,核准林木采伐许可证,负责采伐总量控制;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负责全市林地的管理、调查、统计及征、占用林地的审核、申报;负责全市木材运输证的发放管理;指导木材、防火检查站的业务建设,负责两站的设置与报批;监督、检查辖区木材经营、加工厂(点)的设置。 4.参与和协调全市重、特大森林、野生动物行政、刑事案件查处;组织指导全市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审核、申报审批工作。 5.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解决全市有关森林防火重大问题;检查指导、综合、协调森林资源保卫工作;监督协调、查处重大、特大林业案件。 6.指导、监督全市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和检疫工作;签发出市、出省森林植物检疫证书,培训县级专职检疫员。 7.指导全市林木种苗工作,监督、规范全市苗木市场管理,审核天然母树林抚育(卫生)伐设计及检查验收;监督管理种苗运输工作。 8.指导和审核各县(市、区)森林经营方案;指导监督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封山育林、更新造林工作;制定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业产业工作;负责全市地方林业人造板生产许可证、木片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监督检查林业安全生产工作。 9.编制全市林业建设、生态工程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林业预算内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的编报,下达管理年度计划;负责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监督管理市设林业基金和其它资金;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核林业重点建设项目;指导林业贮木场工作。 10.指导各类商品林(用材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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