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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期
绥 化 市 林 业 局 绥化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4月10日
肇东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清理林地内柴草垛
针对农民在林地内堆放柴草极易引发火灾事故,造成危害林木生长的实际,肇东市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多角度、全方位综合治理,使火灾发生率和林木损失率明显下降,林木安全得到了有效保护。他们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是领导重视。市里成立专门的林地火险隐患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林业局长、市消防大队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乡镇主管林业和公安消防安全的领导组成。各乡镇公安派出所和林业站工作人员及各包村干部具体抓清理落实。通过行政推进,加大了清理工作力度。 二是措施明确。在每年的春种前和秋收前,对在林地及林地周边50米范围内堆放柴草垛的和有林户林地荒芜的,由乡镇政府下达清理整改通知书,要求柴草堆放者和林地荒芜户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彻底清除林地内的火险隐患。对拒不清除而引发火灾造成林木损失的,依法从重处罚。 三是机制合理。按照“谁造林、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有林户不但自己不在林地堆放柴草垛,还要监督阻止他人向自己的林地内堆放柴草。如果有林户明知自己的林地内有他人堆放柴草或林地荒芜不及时阻止堆放和及时清除林地杂草而引发火灾的,除对纵火人和柴草堆放人按规定处罚外,有林户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四是监督到位。市政府组织每年对各乡镇在林地内堆放柴草和林地清除杂草工作进行检查评比;乡镇政府每年在春秋两季对所辖村各组织一次检查;各乡镇派出所和林业站工作人员随时对林地内堆放柴草和林地清除杂草工作进行监督,限期整改;各有林户也随时对林地内堆放柴草和林地清除杂草工作进行自我监督、自我清理,保证了林木的安全生长。使林木遭受火灾的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肇东市林业局供稿)
本期送:省林业厅,省绿委办,市委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 人大办、政协办。 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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